- 全国免费招生热线 -

139 8519 7189

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网上报名联系方式

联系我们


贵阳金盾消防职业培训学校
联系人:王校长

联系电话:13985197189

在线QQ:971896666@qq.com
地   址  :贵阳市南明区富源路548号




教育资讯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教育资讯
学校关于学生借阅图书的规定
图书室:
1、图书室的藏书、杂志,只限本校教职工、学生借阅,借书时必须凭本人借书证,借书证收取工本费2元。
2、借书数量与期限:每人限借一本,借期为10天,寒暑假前必须将图书归还图书室,如因需要,可续借一次,但须在还书日期前办理续借手续。
3、借出的图书,有特殊需在时图书室有权要求提前调用。借阅者接到调用通知后,应立即归还。
4、辞典、手册、现刊杂志、报纸一律不外借。
5、爱护公共财产,损坏公物要赔偿。遗失图书者,应购回同样版本偿还,否则根据不同类型价格及馆藏复本数赔偿。赔偿原则:1990年前出版的图书按书原价的4~8倍赔偿,1990年后出版的图书按书原价的2~4倍赔偿。套装本按整套书价计算,杂志装订本按原价计算。
6、读者要爱护图书,不得涂定写、污损、撕页等。图书借了同盟者,请当即检查,如发现缺页、圈画、污损等应说明情况,并交管理员加盖标记,损坏图书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按遗失图书处理。
7、书内贴的条形码、表格等,如有遗失,按每样2元罚款。
8、读者应按规定时间归还所借图书,图书室每星期负责通知借书到期的学生一次,逾期不还书者,每册每天罚款1角。
9、凡毕业或离校者,需在离校前将全部借书及借书证归还图书室,
10、有关工本费、罚款收缴办法按校务会议决定执行。
阅览室:
1、凭学生证或出入证,进入阅览室。
2、不准带书包及书本入室内。
3、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,以免影响他人。
4、注意室内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,丢纸碎。
5、阅览室的报纸一律不得外借。
6、过期杂志,经装订后,凭学生证可以借出。
7、要爱护图书,如有窃书或撕书,则严肃处理